第22讲:圣洁的事奉者
经文:利21:1-24
讲员:蔡悦欢牧师
导论:
本章的内容与前几章的教训相同之处不少,主要的不同点乃是对象由一般信徒转到身分特别、代表民众的祭司。总括来说,神对祭司的要求,基本与其他人没有大分别,但因特殊的身分,神对他们的要求比对其他选民严格得多,这正是主耶稣的教导:"因为多给谁,就向谁多取;多托谁,就向谁多要。"(路十二48)
提纲:
一、对祭司的要求(1-9)
1.不可因死人沾染自己(1-3)
2.不可从俗沾染自己(4-6)
3.对祭司婚姻家庭的要求(7-9)
二、对大祭司的要求(10-15)
1.衣着要端庄(10)
2.不可挨近死尸(11)
3.不可出圣所(12)
4.对大祭司婚姻家庭的要求(13-15)
三、对事奉者身体状况的要求(16-24)
1.身体不可有缺陷: 上帝规定身体有缺陷的人不能担任祭司的职分,这并非歧视,而是为了维护祭司职分的圣洁和庄严。
2.职分的传承: 祭司职分是世代相传的,上帝拣选亚伦的后裔永远担任祭司的职分,这体现了上帝对祭司职分的看重和祂信实的应许。
金句:
"祭司既在民中为首,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。"(利 21:4)
思考题:
本章规定:"祭司既在民中为首,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。"(利 21:4)新约圣经说基督徒都是"被拣选的族类,是有君尊的祭司"(彼前 2:9)那么,我们该如何持守"不可从俗沾染自己"的教训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