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讲:圣洁的事奉者(下)
经文:利22:1-33
讲员:蔡悦欢牧师
导论:
本章继续讲论祭司的事奉,话题从祭司本人的生活见证,转到祭司工作的事项。本段讲论祭司怎样处理圣物,特别是指祭物,而17~33节则指示接受什么样的祭物。
提纲:
一、祭司吃祭物的限制(1-9)
1.要慎重对待圣物(1-3)
2.祭司数种不可吃圣物的情况(4-7)
3.祭司不可以吃的东西(8)
4.不可对神轻忽(9)
二、祭司家人吃圣物的限制(10-16)
1.祭司家里不可吃圣物的人(10)
2.祭司家里可以吃圣物的人(11)
3.关于祭司的女儿吃圣物(12-13)
4.对待误吃圣物的人(14)
5.祭司不可亵渎圣物(15-16)
三、作为圣物的祭牲身体状况要求(17-33)
1.要没有残疾的(17-25)
2.献祭牲的注意事项(26-30)
四、不可亵渎神的圣名(31-33)
金句:
"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,我在以色列人中,却要被尊为圣。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,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,作你们的 神。我是耶和华。" (利未记 22:32-33)
思考题:
你认为基督徒最容易在哪些方面犯了亵渎耶和华圣名的罪。